5月21日,发布公告指出,该行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行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银行于2026年5月19日在全国间债券市场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6年5月21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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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票面利率为1.72%,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中国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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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商报)